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訓練 | 文章中心 | 社團法人高雄市勞資事務協進會 - Powered by DouPHP
當前位置:文章中心>訓練
協會快訊 勞資新聞 最新公告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發佈時間:2019-12-14 點擊數:8120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班

 

 

訓練課程介紹

 

序號

開班班別

開班狀態

時間

時數

上課日期

價目表

備註

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確定開課

夜間

115

 

8,000

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業

可參加報名上課

◎持本會任何結業證書折500元◎

本課程贈送考前總複習一日

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確定開課

假日

115

 

8,000

3

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報名中

夜間

42

 

4,500

102年起更改為電腦結訓測驗

可於本協會之場地訓練→結訓測驗→取得證書

(訓練費用含一次測驗費及證照費)

3-1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確定開課

夜間

42

 

4,500

3-2

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確定開課

夜間

42

 

4,500

4-1

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報名中

夜間

26

 

3,000

106年起更改為電腦結訓測驗

可於本協會之場地訓練→結訓測驗→取得證書

(訓練費用含一次測驗費及證照費)

4-2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報名中

夜間

21

 

2,800

4-3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確定開課

日間

21

 

2,800

 

 

 報名專線  07-5372885

 

 

 

課稱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課程簡介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未達一百人者,應選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雇主如未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不如期改善,罰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

適用範圍

第一類事業單位:勞工人數30人以上則需設置1名職安衛管理員
        300人以上需設置2名以上職安衛管理員
第二類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滿300人以上需設置1名職安衛管理員
第三類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滿500人以上需設置1名職安衛管理員
事業單位之分類請參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取得期滿證明,可於本會參加『電腦結訓測驗』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亦可參加勞動部舉辦之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報名全國技術士技術士乙級所需資料

結訓後取得本會之期滿證明、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及1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即可報名全國技術士乙級檢定。

 

-----------------------------

 

 

 

課程名稱

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課程簡介

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

適用範圍

營造業員工人數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需設置一名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本會發與「期滿證明」,結訓測驗採電腦測驗方式,並於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本會為合格測驗場地。

備註

 

 

 

 

-----------------------------

 

 

課程名稱

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課程簡介

雇主對擔任營造業甲種、乙種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

適用範圍

營造業員工人數1-29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需設置一名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測驗方式

訓練期滿後,本會發與「期滿證明」,結訓測驗採電腦測驗方式,並於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本會為合格測驗場地。

備註

 

 

 

 

 報名專線  07-5372885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營造業
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回訓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職教育訓練(法定回訓班)

僅限從事營造業者回訓參訓

回訓課程介紹

一、如何建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體系 三小時
二、安全衛生實務範例 三小時

回訓備註
  • 參訓學員應繳交身份證影本、結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一份(改名字請檢附:個人戶籍謄本一份)。
  • 學費優惠價850.-(原價1,200.-)課程費用請於收到上課通知後,開課前完成繳費
  • 回訓繳費方式:臨櫃匯款、ATM轉帳、課程開課前一週至協會繳交現金。
    (完成匯款、轉帳後,請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或傳真匯款明細,並告知收據抬頭,收據開立完成即無法變更。)
  • 回訓上課期間依規定全程辦理簽到、簽退,嚴禁代簽,違者以退訓辦理。
  • 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視同缺課,此課程不得請假。
  • 參加回訓資格:具營造業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結業證書



 報名專線  07-537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