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 訓練班 2022 高雄111年度 長照回訓 | 課程 | 訓練課程中心 | 社團法人高雄市勞資事務協進會附設職業訓練中心 - Powered by klaborORG

訓練課程

當前位置:首頁>訓練課程中心>課程>照顧服務員 訓練班 2022 高雄111年度 長照回訓

照顧服務員 訓練班 2022 高雄111年度 長照回訓

訓練課程諮詢:

訓練課程介紹

     

    照顧服務員訓練班

    序號

    開班班別

    開班狀態

    時間

    時數

    上課日期

    價目表

    備註

    1

    照顧服務員

     

    108

    125

       

    需年滿20歲以上 

     

    報名專線  07-5372885

     

     

    照顧服務員的相關搜尋,照顧服務員ptt,照顧服務員高雄,109年度照顧服務員課程2020,照顧服務員考題,照顧服務員工作手冊,照顧服務員定義,照顧服務員英文,照顧服務員口試,照顧服務員題庫109年度,照顧服務員訓練費用-學員自行負擔

    照顧服務員訓練費用-政府負擔費用

     

    照顧服務員訓練班培訓內容 :

    1. 培訓照顧服務員專業知識與技能的照顧服務員,並以最大的愛心與耐心,視病如親,與家屬保持良好互動,為需要長期照顧及養護的長者,提供完善的照顧,創造安全舒適的生活空間,使家屬無後顧之憂。

    2、課程目標 :

     (1) 配合我國「高齡化社會」需要大量長期照護人力, 加強培訓照顧服務員的專業知識與技術,建立被服務對象獲得妥善照顧,遵守照顧服務倫理,以愛心、耐心及服務關懷之精神提供照顧服務,鞏固核心價值,創造照顧服務員專業品質。

    (2)展望:養成專業教育與訓練成就照顧服務員,營造優質社會,加強照顧服務服務人力培訓,協助有意願參加之二度就業、失業、弱勢婦女與大陸配偶學習專長,始能積極投入就業市場,促進經濟繁榮。

     

     

    照顧服務員訓練班受訓條件 :

    1.年滿20歲()以上,對居家服務有興趣。

    2.實際居住於高雄市且領有工作證之外籍人士。

    3.居留地為本市且依規定可於本市工作之外籍配偶。

    4.體檢項目說明:檢具地區醫院()以上之三個月內體檢表,包含一般項目胸部X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表面抗體等(請於一星期內完成體檢項目)

    5.依據兩性平等相關規定(本課程鼓勵對照顧服務員職業有工作意願男性投入)

     

     

     

    報名專線  07-5372885

     

     

    長照課程表:

     

    日期

    課程時間

    課程內容

    時數

    02/13

    ()

    07:40-08:00

    報到

    -

    08:00-10:00

    失智症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2

    10:00-12:00

    失智症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2

    13:00-15:00

    與失智症者、家屬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2

    15:00-17:00

    與失智症者、家屬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2

    02/20

    ()

    07:40-08:00

    報到

    -

    08:00-10:00

    認識失智症

    2

    10:00-11:00

    失智症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1

    11:00-12:00

    失智者口腔保健

    1

    13:00-15:00

    失智症者日常生活照顧()

    2

    15:00-17:00

    失智症者日常生活照顧()

    2

    02/27

    ()

    07:40-08:00

    報到

    -

    08:00-10:00

    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2

    10:00-12:00

    安全看視

    2

     

     

     

     

    實施要項: (一)受訓對象:年滿十六歲以上、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具擔 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者。 (二)訓練單位: 1.接受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或委託辦理本計畫者, 或符合下列資格之單位且具合格實習訓練場所,或與合 格實習訓練場所定有合作計畫者,得擬具計畫,以核心 課程訓練地之所在為準,送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審查核定: (1)依法設立之公益、醫療、護理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 2 公益、醫療、護理人民團體,或設有醫學、護理學、 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 校。 (2)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醫 療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3)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設立且經評鑑合格之長 期照顧服務機構。 (4)依工會法設立且與照顧服務相關之工會。 2.第三款實習訓練場所得接受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 或委託辦理,或擬具計畫送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政府審查核定後辦理本計畫,但訓練課程內容以臨床實 習課程、實作課程及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為限。 

    服務項目: (一)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二)身體照顧服務。 (三)服務範疇不得涉及醫療及護理行為,但在護理人員指導 下,得協助執

    長照機構之服務對象係身心失能達六個月以上之失能者,並涵蓋全失能人口而無年齡之限制,此外亦未限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收住自費個案。另依據老人福利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對象須年滿65歲以上,惟如60歲以上未滿65歲自願負擔費用者,老人福利機構得視內部設施情形,提供長期照顧、安養或其他服務。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62條規定,該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從事該法所定長照服務之機關(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仍得依原適用法令繼續提供長照服務。意即現行老人福利機構仍得依老人福利法之規定賡續提供服務,維持原老人福利機構屬性。

    1.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62條規定,該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從事該法所定長照服務之機關(構)、法人、團體、合作社、事務所等,仍得依原適用法令繼續提供長照服務,爰尚無須變更為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並更名。

    2.至長期照顧服務法106年6月3日施行後,新設立提供該法所定之長期照顧服務者,自應依該法規定辦理。

    • 2022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高雄

    為因應我國長期照顧人力需求,提升照顧服務品質,促進居家服務員、病患服務人員就業市場相互流通,增加就業機會,並整合居家服務員、病患服務人員訓練課程為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特訂定本計畫。

    • 2022長照積分課程高雄-依自己目前的積分或服務的需求,向各縣市辦課單位,報名完成參加課程後,即可向辦課單位取得積分證明。 通常每1 小時的課程,可獲得1 點積分。 建議每年至少完成20積分,六年即可完成120積分。 除了可以定期獲得更新的專業資訊外,也可避免因認證到期前積分過多不足,又無法在短期內完成全部的積分,導致無法辦理更新認證期限。